为健全我市地震应急机制,有效做好预案衔接,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做好地震灾害应急救援与应急处置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减轻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近日,《重庆市地震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正式修订发布,原《重庆市地震应急预案(暂行)》同时废止。此次修订标志着重庆地震应急管理体系迈入更加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的新阶段,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山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线提供了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
《预案》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保障措施、其他地震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管理等9个部分,在多个关键环节实现优化突破。
组织指挥体系优化是此次修订的重点之一。一是优化常态组织指挥体系。在市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地指”)基础上,将市地震防御专委和市应急救援专委写入《预案》,明确分别负责统筹全市地震灾害常态化防御、应急救援准备及实施工作。二是优化应急状态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发生较大及以上地震后,市地指转入应急指挥状态,成立现场指挥部,以“日期+地名”规范命名,统一指挥协调全市抗震救灾工作。三是优化现场指挥部工作组。结合重庆实际,现场指挥部由11个工作组调整为13个(综合协调、抢险救援、灾情监测研判、军队工作、群众安置、医疗防疫、治安维护、交通保障、要素保障、救灾物资、新闻宣传、志愿服务、震灾调查评估等),调整后的组织指挥体系实现了“平急”结合与“前后”协同。
在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方面,《预案》更强调责任落地。明确市地震防御专委统筹开展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地震预警等工作;明确重庆地震局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地震监测、预警等信息;明确受灾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及时将收集的震情、灾情报告市委、市政府,同时通报市应急管理局,确保信息传递 “不延时、无遗漏”。
在应急响应方面,《预案》则通过规定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应急处置主要措施、响应调整、响应结束等内容提升可操作性。参照《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将原预案“响应机制”“应急响应”“指挥与协调”三个章节整合为“应急响应”一个章节,提升响应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并结合重庆实际,降低因地震造成死亡失踪的响应标准,一级响应从原定死亡失踪100人以上调整为30人以上,二级、三级、四级响应标准也相应调低,确保灾害发生后能够更快启动更高级别的救援行动。同时,《预案》详细规定了各级响应下,现场指挥部、各工作组的职责与具体行动措施,指挥权限更加清晰,响应行动更加标准化、可操作。
在恢复重建方面,《预案》明确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市、区县应急管理部门分别组织开展地震灾害调查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特别重大、重大灾害按规定编制恢复重建规划,较大、一般灾害由受灾区县按需编制,区县政府负责分步实施,市级部门给予指导,确保灾后重建有序推进。
保障措施方面融入“重庆智治”成果,支撑体系更加稳固。《预案》明确市、区县两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人力资源、指挥平台、物资、资金、应急避难场所、基础设施等保障工作;强调“三断”极端条件下的应急通信保障,并将三级治理中心、“141”基层智治体系等具有重庆辨识度的成果纳入支撑保障体系,这意味着基层治理的智慧与力量将直接赋能抗震救灾一线。
针对其他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将“邻省发生地震,距离我市行政边界300公里范围内发生7.0级以上地震,距离我市行政边界100公里范围内发生6.0级以上地震,距离我市行政边界50公里范围内发生5.0级以上地震时”作为响应研判条件,极大增强邻省发生地震对我市造成影响时启动响应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增强跨区域灾害应对的精准性。
此外,《预案》新增预案管理,规定预案编制、预案修订、宣传、培训与演练等内容。其中明确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级部门制定预案并适时修订,区县政府预案需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乡镇(街道)、开发区及交通、水利、学校、医院、矿山等重点单位需制定专项预案,同时要求按规定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将责任网络覆盖到了社会经济的每一个关键节点?,着力推动全社会防灾减灾能力的整体提升。
市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版《预案》的落地将进一步激活全市应急管理体系效能,全市上下将以《预案》为指引,持续加强演练、压实责任、提升能力,共同将“韧性之城”的安全防线筑得更加牢不可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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