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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工作

发布时间:2024-12-10 16:15
发布时间:2024-12-10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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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政策真不错,既让集体资金有效利用起来了,又让我们村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我们村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村民进行了集体补助,参保缴费的档次越高,集体补助的金额越多。所以这次我选择了缴纳最高档次4000元一年。”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大连村四方井社的村民李女士兴高采烈地说。

巴南区石龙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待遇双提升试点工作推进会。巴南区社保中心供图

今年以来,巴南区积极探索多方式、多渠道筹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通过集体补助和个人资助等方式,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与待遇水平双提升。为开展好集体补助工作,巴南区主动摸清各村村民需求,结合每村或者每社的实际情况,实行“一村一策”或“一社一策”。通过“四议两公开”确定补助对象、补助形式和补助标准,规范补助流程,并且主动将城乡居保集体补助资金全过程、全链条置于村民和社会的监督之中,及时打消村民的顾虑。据悉,巴南区将在全区范围内普遍开展此项工作,鼓励有条件的村(社)主动申请加入试点。

首批开展试点石龙镇大连村四方井社采取“集体补助+缴费激励”的模式,对本社内符合条件的村民,根据其自愿选择的参保档次,补助10元至200元不等,参保档次越高,补贴标准越高,实行“不缴不得,先缴后补”。该镇的大桥村则聚焦高档次参保进行引领示范,针对选择最高档次,即第十三档次(4000元/年)缴费的村民,当年补助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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